案例库 / 3.2
大学科技园(成果转化与创业孵化载体)
详述(项目主要内容)
政策依据:《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》国科发区〔2019〕117 号 机制要点(办法原文口径):五大功能;独立法人、运营≥2 年;职业化服务团队占比≥80%;场地≥15000㎡ 且 60% 以上供在孵企业;在孵企业≥50 家、≥30% 拥有自主发明专利、≥50% 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;孵化期≤4 年;三年一次分类评价、优胜劣汰。 规模锚点:2002 年首批以来至 2021 年第十一批累计 141 家(含第十一批新增 25 家,依托北京农学院、扬州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中南大学、武汉理工大学等)。
归纳(方法建议):若合作高校已有独立法人运营的大学科技园,企业入园既能拿场地、投融资对接,也能被计入园区在孵指标,是双赢入口。
来源链接
- 中国政府网政策库(办法) — 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19-10/28/content_5445726.htm
- CERNET"高校科技进展" — https://www.cernet.edu.cn/ke_yan_yu_fa_zhan/gao_xiao_cheng_guo/ssgx/202106/t20210602_211753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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