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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库 / 4.8

"科技副总 / 揭榜挂帅"(人才柔性流动 + 定向攻关)

政策条目
详述(项目主要内容)

江苏·科技副总:《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》苏科规范〔2024〕1 号(2024-08-09 印发,有效期 5 年)。高校院所人才到省内企业兼任科技副总、服务≥2 年;企业须为高企/专精特新/科小等;入选者属省级科技人才,牵头省产学研项目可获指导性立项。 地市·揭榜挂帅:广东江门 2025 年关键核心技术"揭榜挂帅"通知(本地企业发榜、全国揭榜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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